2013年8月7日星期三

回了港約一個月
然後又回到了amsterdam

原來係要再適應的
原來我既反應真係好遲鈍

返到黎當晚發現已經好掛住家
發現第二日起床時是不會見到家人
不能即興見見朋友
以為放下了的, 以為見了面沒怎樣, 才發覺原來一直只是遠走避開不見不去想, 隔了這麼長的時間, 痛原來還是一樣的


我在想明明回家了為什麼還要走
回到了沒什麼家的感覺沒什麼溫暖沒什麼愛的地方

我跟自己也跟他說..只是一年, 之後回港, 之後再算...

我愈來愈難理解
為何有些人異地戀可以到其他國家長住
因為我愈來愈理解 這真的真的是很難的一件事
一份愛情可以令人放下/遠離家人的愛朋友的愛嗎?
值嗎?
愛情既虛無又變幻
一紙婚書也不能有所保証的
相比家人朋友的愛沒任何憑證卻是恆久的
離開熟悉的所有追求unknown
賭注不是太大了嗎

.. 這一年, 平安渡過就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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